刘振起:那个《决议》坚持了公道!

【油画:光明在前——中共七大召开(李前 作)】

读《毛泽东传奇》(龚一、刘红编著,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),今日读到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的内容,特又找出了党史大家陈晋的文章:《第一个“历史决议”通过之后》,复读掩卷,不胜感慨之至。
在此,我用《决议》代称,对内心最强烈的感慨——“那个《决议》坚持了公道”,写如下些话:
第一,对《决议》内容坚持了公道
有这样几点体会,很可一述
一是不搞“缺席审判”。你看,《决议》的起草人,正是要决议的“当事人”。史料告诉我们,这个《决议》起草的召集人是任弼时,成员有刘少奇、康生、周恩来、洛甫(张闻天)、彭真、高岗、博古(秦邦宪)。我们知道,这个《决议》主要是对从1931年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遵义会议期间错误路线作决议,而起草人的核心成员正是这条错误路线的当事人。他们既有“三人团”的“团长”,又有苏区中央局的书记,还有临时中央书记。正是这些人,执行错误路线,否定毛主席正确路线,剥夺毛主席指挥权,对毛主席进行“缺席审判”,致使毛主席吃尽了苦头,身体垮掉,被冷落到“连个鬼也不上门”的境地。而毛主席襟怀磊落,恰用这些人做《决议》的起草人。想来,可谓是用心良苦,就是要避免“缺席审判”,即用当事人的切身认识,来保证《决议》内容的公道。
二是不搞“一审终结,不许上诉”。我们知道,1932年5月,苏区中央局开会,对在漳州前线指挥作战的毛主席进行批判,“犯了极严重的一贯右倾主义错误”,而且对毛主席的申述不予理睬。所以,毛主席后来说,“被缺席审判,一审终结,不许上诉”。或许正是有这样的教训,毛主席对《决议》的起草,定下了“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”的原则。他说,认识了真理就要坚持,话说错了,事做错了,就要修正。坚持真理是公道,修正错误也是公道。这个《决议》,从1944年5月10开始起草,到1945年4月20日提交通过,差20天整整一年。这样长的一个时间,先是由任弼时起草,后经张闻天系统修改,毛主席亲自修改不下七次,送给中央书记们看,送给中委们看,送给高级干部们看,送给全国党代会代表们看,几次送给王明看,“经过三番四复的研究”。可以想象,这其中不乏争论,不乏“申辩”,不乏“辩护”。这从《决议》通过后毛主席讲话的意思中可略悟一二。他说:《决议》是全党性质的,要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负责任。党是政治团体,不是家族或职业团体,因政见相同而结合起来。政见不同就要有争论,争论时分清是非界限,但今后要少戴帽子为好。这样一梳理,我们是不是就能鲜明地看出,这个《决议》,既没有“缺席审判”,又避免了“一审终结,不许上诉”,而是当事人自省悟,群体人查“漏洞”,讨论修改,修改讨论,三番四复,真真正正做到了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。

【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】

三是用“原则通过”加持公道。陈晋说:“一个决议文件,经过两届中央委员会来讨论通过,中间还吸收全国党代会全体代表的意见,这在党的历史上,恐也是绝无仅有的。”这是个什么意思呢?是说这个《决议》,中共六届七中全会是“原则通过”,到中共七届一中全会才正式通过。“原则通过”这个调子,是毛主席确定的。从上面的叙述,我想诸君会看出,这个《决议》是充分地发扬了民主的。但为什么毛主席还要提出六届七中全会的通过只作为原则通过呢?很显然,毛主席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个加持,还要查“漏洞”,以坚持真理、修正错误。这充分地表明了毛主席无与伦比的科学态度和公道之心。例如对王明“左”倾错误路线的处理,《决议》,一没说“左”倾路线造成白区损失百分之百;二没说“左”倾路线造成苏区损失百分之九十。毛主席说:这些不说,我看至多是缺点;说的过分,说的不对,却会造成错误。我们说,可当时的人谁又不清楚呢?这个“左”倾路线,使得共产党和红军,连“家”都丢了,全体的“溃逃”转移,共产党人、红军、革命人民群众,甚至无辜的百姓,以百万计的丧生啊!就这样,毛主席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,作出了“两个”不说。对比那种不往死了怼不解气的做法,毛主席的公道就摆在了这里。

【1945年8月印刷的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原件,现藏于延安革命纪念馆】

这个《决议》通过至今,已近八十年了,毫无疑问地说,它是经过了历史检验,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一个《决议》。
第二,对历史人物坚持了公道
余以为,就中华文明来说,评价一个人,最见底的,是看他如何对待反对或说“整”过自己的人。当然,这样的表述,是敌对阶级除外的。历史作出了最公正的评价,毛主席是最公道的。他心胸大度,没有一个私敌。这也是全世界包括他的对手都一致公认的。说到这里,真是打心眼里鄙视一些人,已是一大把年纪了,有的临死也不忘因去五七干校劳动而憎恨毛主席。他们不去想毛主席也让自己的女儿去五七干校;他们不去想毛主席觉得五七干校条件好,又让女儿去农村插队劳动;他们不去想农民终生种田为国家做贡献;他们就因去田间劳动这点疾苦,一直用“牛棚”咒骂着,但凡有机会就要贬两句毛主席。好在春风拂去尘埃,人民明了那“牛棚”的是非。真的,我专门去考察过一个五七干校,一个大院子,那是一排排的砖瓦房子,完全如同我记忆中的公社大院,那可是农民心目中的好地方。
从党的历史看,1935年遵义会议之前,因“左”倾路线占统治地位,毛主席的正确路线不被认可,毛主席在总体上是受排挤的,最为严重的就是六届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。而由于中央路线是错误的,王明、博古搞宗派,因此挤毛主席的人是占到大多数的,当然最核心的就是王明和博古这两个“大佬”。就是他们,造成了“两个”实际上的近乎百分之百的损失,造成了很多个人的冤屈,还有人丢了性命,广大指战员是怀有不可饶恕的怒气的。但毛主席说,历史上的错误是一个社会现象,因为那时党在政治上不成熟,犯错误的同志是因为不自觉。他们“在反帝反封建、土地革命、反蒋战争等问题上的若干观点,同主张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仍然是一致的。”就这样,没见谁受过审,没见谁坐过牢,使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公无私的党,无论从哪个“山头”起家的,都高度地达成了统一,像兄弟一样团结在了一起。感慨啊!真想念一句:阿弥陀佛!我佛慈悲。
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同志,这样一个认识的角度,对于我们认识后来许多人是有借鉴意义的。

【毛泽东在七大上讲话】

有了毛主席的公道,周恩来仍然是中共七届中委排名第三的核心人物,任弼时成为中共中央“五大书记”的一员,博古则被选为中共七届政治局委员,王明在毛主席亲自关注下进了中委,王稼祥则在毛主席亲自说服代表的情况下,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,显列第二。
“博古等在发言中真诚地表示拥护这个决议,并向那些曾经受过错误路线迫害的同志道歉。”任弼时坦率地说,看到毛主席对政策的掌握,和对整风中的思想领导,使我产生了佩服和信赖。王明则在请任弼时阅转毛主席和七中全会的声明书中,对历史决议和他对第三次“左”倾路线所犯严重错误的分析,表示“完全赞同和拥护”。
诸君啊,这些人可非同我们呀!那都曾是呼风唤雨、对毛主席都不屑一顾的人啊!不得不说,毛主席的公道,如阳光照耀,如春风化雨。所以,学习研究党史,不时地会感慨:“没有毛主席,中国共产党是不会走到全国解放的。”
第三,毛主席对自己坚持了公道

这个公道在哪里呢?就在于毛主席把自己放进去,以彻底接受未来历史检验的思想准备,完全秉持了对历史负责的态度,不夹带任何“私货”,没有任何私心,这就是毛主席的公道。这是最难能做到的。
“一般说来,认识到了真理并且把它坚持下去,似乎不是太难,难得的是能不能看出自己过去说的话,办的事,甚至做的决议里面,有没有‘漏洞’,有没有需要改的地方。毛泽东在这方面提醒人们,强调‘积薪成堆,后来居上’,表明他对自己领导起草的历史决议,同样抱持‘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’的科学态度和公道之心。”
对于《决议》,毛主席说:“我们现在只能准备在二三十年后来看,这个决议还是功大过小,那就很好了。”我们说,那个《决议》通过至今,已经过去快八十年了。中国共产党从那时走向辉煌,进而取得了中国人民革命的彻底胜利,建立了新中国,实现了中华民族重生。一切一切的说明,那是一个光辉的《决议》。
我们说,任何决议,只能反映当时人们的认识和需要。所以,做历史决议,必须向毛主席学习,抱持公道之心,“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”。
写到最后,又想及其他。毛主席说,“积薪成堆,后来居上”。但觉不乏遗憾,像毛主席这样的高度,后人可能难以企及了。

 (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,解放军原后勤学院教授、博导,《毛泽东精神》作者,中国红色管理研究专家;来源:昆仑策网

评论 0

  1. 匿名毛主席胸怀宽广,大公无私,心中只有祖国和人民,对待不公正待遇从不斤斤计较,对待批评和意见也总是虚心听取,知错就改,给全党树立了光辉的榜样。回复
  2. 匿名写的太好了!对比后面的2个夹了私货的决议竟若天渊之别!回复
  3. 匿名共产党人必须以身作则的坚持原则,公理。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以共产主义的思想,真正无产阶级的行为行动,用大统一的统一统一法来解决现代人的物质现象,精神现象,生命现象的问题回复
  4. 匿名人民,只有人民,才是真正的英雄!伟大领袖毛主席永远活在人民心中!回复
  5. 匿名这才是真正的决议,后面的两个决议携带私货真是令人齿寒。回复
  6. 匿名后面两个决议就不能称之为共产党人的决议!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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